根据工信部《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》(工信部企业〔2022〕63号)、省经信厅《关于印发浙江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(暂行)的通知》(浙经信企业〔2022〕197号)和《关于组织浙江省2023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》精神和要求,经企业自主申报,区、县(市)经信部门初审、实地抽查,市经信局审核评价,杭州安之维物联技术有限公司荣获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。
喜报|安之维荣获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
2023-10-11
根据工信部《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》(工信部企业〔2022〕63号)、省经信厅《关于印发浙江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(暂行)的通知》(浙经信企业〔2022〕197号)和《关于组织浙江省2023年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》精神和要求,经企业自主申报,区、县(市)经信部门初审、实地抽查,市经信局审核评价,杭州安之维物联技术有限公司荣获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。